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民政局关于云霄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23号建议的答复
2023-10-10 11:34 来源:云霄县民政局

尊敬的蔡桂云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骨灰楼堂及生命公园的提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乡镇骨灰楼堂建设情况

  按照《云霄县关于印发云霄县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综〔2019〕183号)部署,持续推进火田镇、东厦镇、马铺乡、莆美镇等四个乡镇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2022年向上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中马铺乡、火田镇、东厦镇、莆美镇骨灰楼堂建设项目各50万元)。目前,马铺乡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已竣工,即将投入使用;火田镇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已完成初设预算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莆美镇骨灰堂建设项目,已完成初设预算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东厦镇公益性骨灰堂已完成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正在纳入村庄规划并入库,进入初设预算,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二、村级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情况

  2022年以来,云霄县认真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综规〔2022〕5号)精神,积极探索推进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经统筹规划,宣传发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云霄县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民政局成立“云霄县民政局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工作。

  (二)加强调研,统筹规划

  2022年由县政府分管民政工作洪逸峰副县长带队,组织县民政局、火田镇、莆美镇、马铺乡领导及相关村书记到福清市参观学习,洪逸峰副县长、县民政局领导多次下乡镇调研指导生命公园建设。经过前期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2022年完成1个市级试点村火田镇后埔村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2023年全面宣传发动,要求符合条件的村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生命公园。2023年共有21个村规划建设村级生命公园。

  (三)公益性生命公园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全县2022年完成1个市级试点村火田镇后埔村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2023年,已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并投入使用的2个村(莆东村、前涂村);19个村完成选址、项目联合审批,进入设计阶段(马铺村、客寮村、新楼村、乌石坑村、宝树村、莆南村、莆北村、莆下村、后汤村、高田村、菜埔村、长洋村、上坂村、安吉村、内洞村、径仔村、岱北村、峰外村、中江村等),其中被列入2023年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7个村(即:莆东村、前涂村、客寮村、乌石坑村、宝树村、高田村、长洋村),其余部分村正在选址中,各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推进。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云霄县村级生命公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村级生命公园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生命公园运营管理有序。明确村级公益性生命公园投资建设主体为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运营管理,同时接受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村级应成立生命公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生命公园建设管理,依法依规管理运行。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业务统筹。根据我市县公益性生命公园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规划建设项目各项工作。民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加大业务指导力度,乡镇、村注重发挥村“两委”的作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配合度,切实推进工作进度。

  二是加强部门合力。民政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进行项目选址探讨和研究,合理规划选址,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规划选址地块作为殡葬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加快前期规划准备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建设公益性生命公园作为殡葬改革一项有力措施,事关群众利益。我县将组织各级各部门采取简单易懂方式,广泛宣传建设公益性生命公园的意义,倡导并传递文明理念,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确保公益性生命公园项目工程落地见效。同时,注重基层组织和外出杰出乡贤的作用,发动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捐款筹建。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领导:何玉钦

  联 系 人:朱镇荣

  联系电话:0596-8535947

云霄县民政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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