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综合文化站、非遗项目相关责任保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5号)、《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漳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组织专家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筛选论证,确定汤锦璋、何海昌、张妙霞等十七位同志为云霄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云霄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7人)
云霄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云霄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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