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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营商环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2023〕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云霄县营商环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霄县营商环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云霄县委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霄县“奋力争优争先争效 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县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围绕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现就积极开展全县营商环境建设行动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深化“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机关效能建设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出一批含金量高、突破性强、国内省内领先的改革创新举措,加快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妈妈式”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公开承诺便民服务

1.持续推进企业“一城一照、一照多址”登记改革试点。结合住所与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探索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在继续实行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一照多址”的基础上,企业在住所以外跨辖区开展经营活动的,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多个经营场所地址,并在企业营业执照“住所”登记项后标注“(一照多址)”字样,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实现全县范围内“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有效降低企业开办、规模扩张及管理成本。同时,推动构建依法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推进我县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继续探索金融科技在账户服务领域应用,不断完善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企业开立银行账户便捷性、时效性,提高银行账户服务满意度。(牵头单位:县人行,责任单位:县人行、银保监管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企业办证“60分钟”办结。将优化提升企业办证效率,由原来的“90分钟”办结提升至“60分钟办结”,即企业办证申请——受理——登簿,在受理登记后60分钟内登簿,进一步压缩时限,提升政务服务的便利度与体验感,提升企业办证满意度、获得感。(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4.实行“局长窗口坐班制”。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云霄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的实施办法》,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31个窗口单位主要领导每个月都要到窗口坐班。通过窗口服务、一线办公、蹲点式督查、会诊式研判等方式,面对面服务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实打实查找工作差距,推动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三个最大限度减少”,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顺畅。(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份前)

5.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以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为目标,梳理下放一批高频服务事项延伸至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两级“就近办”,及时公布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在乡镇(开发区)、村(社区)配备专门的办事员队伍,方便群众15分钟内“就近可办、零跑快办”,缩短为民服务半径,节约群众办事时间,全面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6.提升燃气表智能化服务。对新办理用户全面安装使用燃气智能表,让燃气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手机进行在线查询、缴费充值、更名过户、报停销户、信息变更、报修业务、投诉建议等业务功能,不断提升燃气表智能化服务。(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漳州市安然燃气有限公司云霄分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7.提升居民用气安全。推进智能化预约入户安检服务,保障燃气用户户内用气安全。居民用户通过“慧生活”APP网上预约燃气入户安检,安然燃气公司再根据平台相关信息,提前科学优化人员设备,提升入户安检完成率及成功率,不仅方便了燃气用户,更是提升企业居民用气安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漳州市安然燃气有限公司云霄分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8.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漳州市云霄县医疗保障局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业务实行“一站式”联办服务成立“税悦工作室”,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成专家团队,为及时响应纳税人的税费办理需求,解答税费疑难杂症,助力尽享优惠政策提供专业力量支撑。2023全年持续开展预约办税和延时服务,推进智慧大厅建设,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指数。(牵头单位:云霄税务局,责任单位:云霄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9.企业参保登记一窗办理。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办事效率,云霄县人社局整合就业中心的失业险参保登记业务及企业保参保登记业务、工伤险参保登记,并与税务,医保联合,实行一窗办理,尽量避免企业两头跑。(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0.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探索实施“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实现多个涉企事项注销“证照并销”一次申请、一站式办结,提升企业退出便利度。将市场监管领域营业执照注销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证照注销等事项“合并为一”,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等市场资源和行政资源。实现“一窗受理、同步注销”,方便企业、个体经营者退出经营,做到准入、退出便捷。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已届满一定期限且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实施强制注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提速提效工程审批

11.推行工业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结合云霄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建设行动,对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升级,开设“工程项目审批咨询和项目帮办代办专窗”,推动审批服务靠前。对全县175个重点项目审批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从每个乡镇抽调2名人员组成工业项目代办队伍,对全县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全程跟踪及帮办代办服务,提升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项目代办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份前)

12.破解项目审批堵点难点。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会商平台建设,推动“多规合一”、“多测合一”,通过会商平台,汇总各部门提出的管理要求、技术设计要点以及各类评估评价成果,确保部门红线“不打架”,切实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持续优化工业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机制,探索推行建设用地面积20亩以下的建设项目免于技术审查。强化审批服务靠前指导,要求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林业等各进驻窗口审批部门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优化操作流程,特别是针对工业项目审批要靠前服务,制定审批服务各个环节时间表,确保审批服务提质提效。(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标专班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份前)

13.优化办理占掘路项目审批。在办理占掘路项目审批涉及的工程建设涉绿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时,同步推送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单位,并牵头联合水、电、气、网等市政管线单位开展现场联合踏勘。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国网云霄供电公司、广电网络集团云霄分公司、供水、供气企业,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14.消防验收及备案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在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后,同步推送至消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抽调技术人员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前介入项目消防工程验收申报前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助力项目早验收、早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5.完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配套服务机制,实现政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名录,优化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定期询访、服务对接机制。超前对接服务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提前为客户提供办电咨询服务,确保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涉电需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牵头单位:国网云霄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国网云霄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6.提升满足对重点项目改造用电需求。将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纳入政府城市总体规划,畅通规划路径,有效减少土地占用,便于云霄县政府对土地规划综合利用,持续优化完善地区主干网架,形成高效的受电网络平台。重点推进核电产业园(沿海大通道)及云翔产业园(疏港公路)、下港片区棚户区改造(下坂桥两侧)等供电服务延伸项目,满足核电核心区域、沿海大通道两侧发展用电需求、工业园及城区改造用电需求,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为云霄县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电网支撑保障。(牵头单位:国网云霄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7.简化工业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和审核内容。确保工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工业企业名下在云霄县范围内的工业项目,进一步简化工业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和审核内容。(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8.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项目建设单位在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范和杜绝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市场管理混乱问题,力促招标代理机构更规范、更及时、更优质为全县项目建设单位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9.积极推广政府采购投标“电子保函”服务。切实保障各交易主体的利益,使投标更加便利化,进一步减轻供应商负担,优化交易营商环境,为中小微企业增加投标机会创造了条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20.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升级,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服务水平和市场评价指数;积极推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电子保函等指标提升工作,高质量完成全省营商环境招投标相关指标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3月份前)

21.实行涉企首席服务员制度。把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成立由进驻窗口涉企职能部门审批股长组成的“首席服务员”团队,设立企业办件专窗,对办事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做好全程陪同、协助办件等前期工作,通过靠前咨询辅导、做优做实上门服务,落实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度,为企业政策落实、项目落地投产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份前)

(三)大力普惠金融政策

22.宣传促进外贸企业发展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重点出口企业联系服务机制,积极宣传促进外贸发展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促外贸企业业务回流。协同海关、税务、出口信保、外汇等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在2023年培育1-2家跨境电商企业。(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云霄税务局、邮政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3.提升辖内制造业贷款增速。会同相关部门,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通过走访商业银行、召开推进会等形式,逐步提高辖内制造业贷款增速及占比,力争本年度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去年同期。(牵头单位:县人行、财政局(金融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4.探索建立地理标志商标和专利权质押金融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地理标志商标和专利权质押融资和服务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在集中监管、质押、增加授信额度等方面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为地理标志企业和专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落实好农信社授信10亿资金用于支持全县40枚地标产品的信贷需求,健全与保险公司稳定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完善“保险+服务+市场监管”的合作模式和服务体系,对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按省级专利质押贷款贴息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提升地理标志企业和专利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人行,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精准提供司法服务

25.设立云霄县“核蓄一体化”重点项目司法行政调处中心。该中心是县法院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云霄新发展格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也是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注重前端指导”“合力化解争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宣传力度”为“漳州核电项目”和“福建云霄抽水蓄能电站”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精准优质司法服务,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法院,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6.推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派出法庭集中审理执行模式。指定专门团队集中审理执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提升县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统一管理水平,推动监测指标均衡优化提升。(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法院,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7.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加强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业务联系,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信息归集录入,一年召开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推进集成式监管常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8.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力。在提高行政复议合法率方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4月份完成首次重点行政执法案卷抽查,7月份开展第二次抽查,12月底前完成全县性行政案卷评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9.完善“漳州市社会治理智治平台”数据库。在提升群众满意率方面,结合市里下达的重点任务,持续推广“平安漳州e家”微信小程序的认证使用工作,并于6月底前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从而完善“漳州市社会治理智治平台”数据库,为“智慧政法”建设夯实基础。(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分管县领导—组长单位—成员单位”一体化工作机制,各指标实行专班组长单位负责制,每季度向分管县领导汇报一次指标建设情况,每月召开一次指标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指标的问题清单、改革清单、项目清单。依托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对指标动态跟踪,实行一周一监测、一月一分析的剖析机制,研究存在的问题,将问题和困难清单化,推进各项工作整改落实。

(二)健全共同提升机制。成立优化提升工作小组,每月召开营商环境指标监测分析调度会,对短板指标、薄弱指标进展进行剖析,跟踪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小组每月明确重点优化提升指标,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精准指导,补短板强弱项,推动薄弱指标全面对标对表先进,推进提升。

(三)健全飞行检查机制。为检验营商环境的工作质效,了解掌握全县营商环境的真实情况,提前排查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持续开展“飞行检查”行动,不事先告知被检查单位、不事先公布检查行程和检查内容,第一时间直接进入检查现场,直接针对营商环境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直接通报给单位,并报送县纪委监委、决策督查办、效能办等部门,进行督办整改。通过营商环境“飞行检查”常态化开展,推动营商环境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四)健全宣传推广机制。每季度总结推广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树标杆立典型,鼓励相互学习,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共同提升。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的作用,报道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最新动态、工作落实成效及典型案例,全方位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奖惩问责机制。2023年度市对县营商环境考评指标排名前三的指标牵头组长单位优秀名额增加一名,指标排名后三的指标牵头组长单位优秀名额减少一名,全市各县区指标均评为第一名的除外。县纪委监委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政治监督内容,县效能办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效能督查内容,紧盯行政审批、政策落实、任务落实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和效能督查,严肃查处营商环境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和作风问题。县纪委监委和县效能办对重点任务推进不到位、政策不落实、问题不整改、“知己不知彼”跟踪脱节以及进度滞后的,加大问责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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