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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云政综〔2023〕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2023年度住宅用地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要求,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完善产业用地政策。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推进集约节约用地,达到保障发展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目的,以遏制囤地、减少土地闲置浪费及市场运行的盲目性,推动云霄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持续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等规定,结合云霄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别是2023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奋斗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的目的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编制《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的意义

通过本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把握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以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供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率,积极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2019修正);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

13.《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14.《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17.《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3〕246号);

18.《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建立实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制度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50号);

19.《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

20.《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152号);

21.《2023年云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2.《云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3.《云霄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

2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55号);

25.《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49号);

26.《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

28.《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落实,确定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加快推进云霄科学发展、持续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符合国土空间总规划的原则。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是国土空间总规划的具体落实,计划和规划的制定、实施必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共同促进城市的可协调发展。

2.坚持与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调整相协调的原则。在中心城市加快推进“退城入园”政策,限制不符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设用地项目,严禁供应违背城市空间结构调整的建设用地。

3.坚持差别化土地供应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状况,实施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以供给引导需求,增强土地供应的主动性,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

4.坚持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的原则。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好用地用林用海空间和指标,科学制定土地征收和储备计划;重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确保重大民生项目用地,增强区域服务功能,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5.坚持鼓励盘活存量,严格限制增量原则。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新区开发中的空间布局,稳步推进“腾笼换鸟”,突出抓好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处置工作,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加强土地收储工作,挖掘城市存量土地利用潜力,控制城市建设外延扩张,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和集约利用。继续实施用地扩容增效专项行动,盘活存量及闲置用地。

6.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2023年度云霄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98.11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总量控制382.22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总量15.89公顷。

(二)结构。2023年度云霄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98.11公顷中,居住用地5.40公顷,商服用地2.91公顷,工矿用地16.8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35.0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87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51公顷,特殊用地0.33公顷。

(三)布局。2023年云霄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98.11公顷中,云霄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44.21公顷,占云霄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为11.10%;其他乡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353.90公顷,占云霄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为88.90%;

(四)时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时序,主要考虑安排云霄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包含商住用地)的供应时序,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业和其它用地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进行供地。2023年云霄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包含商住用地)计划初步确定分5次进行供应。

四、政策导向

(一)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供应

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优先保障漳州核电项目、福建云霄抽水蓄能电站、漳州核电力能区配套设施工程和漳州市云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垭口自来水调节池项目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重点确保宏奥取向硅钢宽版生产项目、华龙科技文化园、固得瑞牡蛎壳处理回收项目等重大项目用地,促进项目早落地,早生产;全力确保顶溪片区改造建设项目(安置房)、八卦山安置房等旧城区改造建设项目用地、动车站东北侧商业项目,滨北新区灵玲演艺城、云霄县公共卫生服务与传染病防治应急项目等民生项目用地。

(二)保障新增长区域发展用地供应

保障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项目、城市建设战役项目、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项目、民生工程战役项目供地需求;保障生态文明县城建设的用地供应;突出发挥优势挖掘特色,保障高品位的旅游项目用地;继续推进学校用地布局调整;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供地。

(三)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

加大住宅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量,确保2023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用地供应;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变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80%以上;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把握住宅用地的节奏和时序,调整供地方式,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

(四)优先供应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加大土地收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增加存量土地供应,促进成片开发利用,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用地保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

(五)保障统筹城乡和中心城区城镇化的用地供应

在用地供应中,保障国土空间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的实施,促进中心城区功能分区调整和优化,促进城乡统筹和中心城区城镇化,增强云霄中心城区的活力和动力。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计划实施。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上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由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将本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建立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二)计划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供应地块的,各乡镇(开发区)、相关部门、用地单位应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调整后的地块由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公布。

(三)计划协调。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应加强沟通和协调,主动服务,切实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附件:1.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表

3.漳州市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

 

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

小计

出让面积

划拨面积

工矿用地

16.81

16.81

0

居住用地

小计

5.4

5.4

0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1.27

1.27

0

商品住房用地

4.13

4.13

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24

1.37

18.87

公用设施用地

335.04

8.00

327.04

交通运输用地

10.87

1.83

9.0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6.51

6.51

0

商服用地

2.91

2.91

0

特殊用地

0.33

0

0.33

合计

398.11

42.83

355.28

附件2

 

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表

 

单位:公顷、%

年度

计划总量

其中

新增

建设用地

比例

存量

建设用地

比例

2023

398.11

382.22

96.01%

15.89

3.99%



附件3

漳州市云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项目名称

备注

1

云2023G01

莆美镇
上坑村

6849.00

商业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原东山海关收储地块

 

2

云2023G02

彩龙大道南侧站前广场东侧

14867.00

零售商业
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动车站东北侧
商业地块1

 

3

云2023G03

彩龙大道南侧、亚琦西侧

7421.00

商业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动车站东北侧
商业地块2

 

4

云2023G04

彩龙大道北侧

16159.00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瑞联二期项目地块

 

5

云2023G05

列屿镇疏港公路西侧、元初科技南侧

44686.67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固得瑞牡蛎壳处理回收项目

 

6

云2023G06

列屿镇城内村

11975.7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漳州核电力能区01地块

 

7

云2023G07

列屿镇城内村

18252.46

交通运输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漳州核电力能区02地块

 

8

云2023G08

列屿镇城内村

4625.00

公用设施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漳州核电力能区03地块

 

9

云2023G09

列屿镇城内村

11902.03

公用设施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漳州核电力能区04地块

 

10

云2023G10

列屿镇城内村

19793.13

公用设施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漳州核电力能区05地块

 

11

云2023G11

列屿镇城内村

13709.6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漳州核电力能区06地块

 

12

云2023G12

列屿镇城内村

53097.39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漳州核电力能区07地块

 

13

云2023G13

列屿镇城内村

2082.11

公用设施用地

挂牌出让

2023.3

漳州核电力能区08地块

 

14

云2023G14

云翔产业园东辅路东侧、树洞横二路南侧

70866.67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2023.5

宏奥取向硅钢宽版生产项目地块
(奥克兰二期)

 

15

云2023G15

东厦镇未坑农场

22820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2023.7

鞋业制造项目

 

16

云2023G16

陈岱镇竹港村

13520.09

工业用地

挂牌出让

2023.8

包装生产项目

 

17

云2023P01

顶溪路北侧、宝龙路东侧

6544.00

商住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税务局宝龙东侧地块

 

18

云2023P02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95.00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19

云2023P03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94.68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20

云2023P04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101.38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21

云2023P05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98.83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22

云2023P06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100.21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23

云2023P07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108.00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24

云2023P08

城元路南侧唐营里东侧

92.69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城元路陈正安置剩余地块

 

25

云2023P09

云陵镇享堂村

5866.67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5

联众电子地块

 

26

云2023P10

向东渠教育实践基地南侧、福利中心北侧

34078.00

商住用地

拍卖出让

2023.7

202114号储备地块

 

27

云2023X01

列屿镇城内村

5698.25

公用设施
用地

协议出让

2023.3

漳州市云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垭口自来水调节池新建项目

 

28

云2023X02

莆美镇下径村

5648.26

公用设施用地

协议出让

2023.3

漳州市云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下径自来水泵站扩建项目

 

29

云2023X03

莆美镇前涂村

6778.79

公用设施用地

协议出让

2023.3

漳州市云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上坑加压泵站项目

 

30

云2023X04

和平乡金牛社区

5718.42

公用设施用地

协议出让

2023.3

漳州市云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甘竹自来水厂扩建项目

 

31

云2023X05

火田镇郭浦村与西林村

2825.20

公用设施用地

协议出让

2023.3

漳州市云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郭浦加压泵站项目

 

32

云2023X06

下河乡车圩村

14927.46

公用设施用地

协议出让

2023.3

漳州市云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车圩自来水厂新建项目

 

33

云2023X07

莆美镇莆下村

6829

住宅用地

协议出让

2023.6

莆下村民安置房二期

 

34

云2023HB01

莆美镇山美村

4597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3.2

科创园园区道路工程(一期)

 

35

云2023HB02

云霄县泰基公馆西侧、向东渠东侧

91054.1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023.4

福建省云霄第一中学新校区迁建项目

 

36

云2023HB03

下河乡

15024.0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3.6

云霄县中农批周边配套道路

 

37

云2023HB04

列屿镇城内村、半山村;陈岱镇后江村

792.00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23.6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监测子站

 

38

云2023HB05

和平乡新楼社区

4666.6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023.11

云霄县公共卫生服务与传染病防治应急项目(和平)

 

39

云2023HB06

莆美镇莆东村

92912.8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023.12

云霄县文旅康养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40

云2023HB07

列屿镇山前村

57053.00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23.12

云霄县核电产业生活配套服务区(山前片区)一期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1

云2023HB08

下河乡上窖村

11243.38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3.12

云霄县向阳路道路工程

 

42

云2023HB09

火田镇郭浦村与

西林村

18240.0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3.12

云霄县医院配套道路工程

 

43

云2023HB10

火田镇高田村

3212600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23.12

福建云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44

云2023HB11

莆美镇山美村

3300.11

特殊用地

划拨

2023.12

莆美镇骨灰堂

 

合计

 

 

3981087.87

 

 

 

 

 



云霄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云霄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40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4.13公顷(商品住宅用地4.13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用地1.27公顷,详见附件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计划供应云陵镇8宗计0.66公顷,莆美镇2宗1.33公顷,下河乡1宗3.41公顷,达到布局合理均衡,有利于促进居住平衡,详见附件2。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府调控职能,落实实施供应计划

加大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职能。

加大土地储备、开发力度,确保住宅用地供应有效执行力,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住建、土地储备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加强征地拆迁、土地入库建设用地会审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计划有序实施。

(二)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先导和灵魂,要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围绕我县的发展定位与要求,根据我县国土空间总规划,合理规划布局住宅用地,加快县城区建设,打造宜居环境。

(三)加强土地储备资金,保障土地供应

通过县财政统筹、市场化筹资和政府预算安排的土地储备资金保障土地收储工作顺利、及时完成,为解决保障性住房、安置型商品房、保障性商品房等建设资金,邀请适格企业参与发展用地项目开发建设。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www.yunxiao.gov.cn。


附件:1.云霄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2.云霄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云霄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
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
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
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合计

5.4

4.13

0

4.13

0

0

0

1.27

云陵镇

0.66

0.07

0

0.07

0

0

0

0.59

莆美镇

1.33

0.65

0

0.65

0

0

0

0.68

下河乡

3.41

3.41

0

3.41

0

0

0

0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④=⑤+⑥,且④≥①*10%。


附件2

 

云霄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

住宅用地类型

供应方式

计划供应时间

备注

1

云2023P01

顶溪路北侧、宝龙路东侧

6544.00

商住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税务局宝龙东侧地块

2

云2023P02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95.00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3

云2023P03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94.68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4

云2023P04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101.38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5

云2023P05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98.83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6

云2023P06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100.21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7

云2023P07

元光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108.00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零星个人建房

8

云2023P08

城元路南侧唐营里东侧

92.69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3

城元路陈正安置剩余地

9

云2023P09

云陵镇
享堂村

5866.67

住宅用地

拍卖出让

2023.5

联众电子地块

10

云2023P10

向东渠教育实践基地南侧、福利中心北侧

34078.00

商住用地

拍卖出让

2023.7

202114号储备地块

11

云2023X07

莆美镇莆下村

6829

住宅用地

协议出让

2023.6

莆下村民安置房二期

合计

 

 

54008.46

 

 

 

 

注:1.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可选填此表。

2.住宅用地类型按附表1的分类(商品住宅用地、共有产权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填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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