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关于受理2023年云霄县住房保障(租金补助)申请的通知
2023-02-14 11:10 来源:云霄县住建局
根据《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审核工作的通知》(云政办[2013]92号)、《关于印发云霄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细则的通知》(云政综[2014]49号)《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漳政综[2020]42)等文件精神,我县2023全年受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租金补助)。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住房保障(租金补助):

申请家庭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具有县城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低保人员、残联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重度残疾〉的残疾人不受此限)。收入(财产)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9340元,家庭财产低于58680元;住房保障条件为无房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二、租金补贴计算方法

租金补贴计算方法:每月补贴金额=人均保障住房面积(15平方米)×家庭人口数(按核定资格时的人口数计算;申请人为个人的按1.4人计算)x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由云霄县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按规定确定,并报相应县直部门)×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补贴系数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补贴系数,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属县城区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或本县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的,补贴系数为1.3。

(二)不属于本条第(一)项保障对象,但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县人均低收入标准的,补贴系数为1.0。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县人均低收入标准,超出部分在40%以下(含40%)的,补贴系数为0.8;超出部分在40%以上的,补贴系数为0.6。

三、注意事项

1.我县2023年度没有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因此本批次只受理县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助申请。

2.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社区把关→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受理并初审→汇总报送县住房保障办。

3.因新冠疫情影响我县住房保障(租金补助)申请开通公租房(APP)申请系统,全面提高公租房保障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操作流程见(附件1)。

请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按照上列流程办理申请手续,请见报者相互转告。

 

县住房保障办咨询电话:8538538

云陵镇咨询电话:8546078    莆美镇咨询电话:8551284

 

云霄县住房保障办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   公租房APP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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