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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2-10-21 16:13 来源: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一、背景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

(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22〕175号)

(三)《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22〕59号)

二、实施《十二条措施》意义

土壤普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全面摸清查明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内容。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三)普查方法。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农业地质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按照全国土壤三普的统一工作平台、统一编制的技术规程、统一绘制的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的外业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的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进行全程智能化普查管理、标准规范化操作,规范测试指标与方法,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一点一码”统一质控体系,配合省市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普查进度。2022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建我县三普机构、建立普查队伍,筹措三普工作经费,制定我县三普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组织培训我县普查队伍。2023—2024年在全县全面实施普查工作,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全县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基本数据,按要求报送市三普办;下半年,形成全县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提交普查成果。

(五)加强质量管控。加强专业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强化质量控制。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对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云霄县行政区域

五、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六、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方渝

联系电话:0596-853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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