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9〕100号)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全面覆盖原则。
2.坚持规范透明原则。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4.坚持协同推进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以下简称“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依法严格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防止和纠正执法扰民,逐步实现由政府监管向“四位一体”社会共治转变。原则上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所有相关政府部门都要参与联合监管,确保到2021年年底,建立全市统一的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和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参与覆盖率达到80%;到2022年上半年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重点工作
1.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2.统一监管平台,融合监管信息
3.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4.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5.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6.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严格责任落实
3.强化保障支撑
解读机构: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林毅秀
联系电话:0596-8513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