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曾申领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其他县(市、区)暂(居)住期间,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的。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2.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居民身份证补领)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加急证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审批决定证件
无。
●诉求渠道
0596-8533615(县效能办)
●年检要求
无。
●注意事项
上述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表格可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sfrz.fjgat.gov.cn:9080)下载。
●联系方式
电话:0596-8529515
地 址:云霄县莆美镇将军大道公安局办证大厅
●办公时间
冬令: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事例
详见窗口示范文本或咨询窗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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