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确定云霄盛锦光电有限公司
一宗闲置土地收回补偿资金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云霄盛锦光电有限公司一宗闲置土地收回补偿资金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0〕128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十一次常务会研究,原则同意你局请示意见。同意确定云霄盛锦光电有限公司闲置土地的收回补偿资金为599.2264万元(其中,应退还的土地出让金为337万元、应补偿的相关费用为262.2264万元),并按有关程序给予支付。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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