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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市容市貌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2020〕23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云霄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市容市貌

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云霄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决战决胜创城总评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云霄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市容市貌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霄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市容市貌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云霄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按照省级文明县城创建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中心城区开展市容市貌综合大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云霄”为宗旨,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目标,全面改善县城市容面貌,大力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使县城区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城市形象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实现城市面貌大提升。

二、主要任务

本次市容市貌综合大整治工作包括十二大攻坚任务:

(一)占道经营治理

“门前三包”为基础,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严管”要求,结合“错时管理”模式,开展常态化整治与监管。按照法规管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严禁露天烧烤,店外摆摊经营一律“引摊入店”;杜绝车载经营,严禁机动车改装为车载经营场所在主城区占道摆摊设点,主抓渡头市场、西市场、东市场、南市场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后的市场周边及云霄一中、实验中学、元光中学、各区小学周边占道经营问题。疏导摊点经营,合理设置疏导街、疏导区、疏导点,集中经营,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教育局、交警大队,云霄生态环境局,云陵镇、莆美镇

(二)车辆违停整治

加强对侵占停车泊位行为的整治力度,综合运用集中排查、联合整治、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商业街店门口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共享单车等小型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开展全县机动车行、机电修理等占道经营、占道作业现象大普查,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商家进行整改;开展大型拖车行动,集中清理各类“僵尸车”,加大巡控力度,杜绝“僵尸车”回潮,保障县城居民出行安全和文明停车秩序。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云陵镇、莆美镇

(三)户外广告整治

开展户外广告摸底排查和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整治,对影响市容市貌的、有安全隐患的陈旧破旧破损店招广告进行清理拆除或更新,对画面陈旧、破损的公益广告进行更换;严控户外广告审批,进一步规范统一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设置,对违规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进行及时的拆除,加大对商户设置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宣传,引导广大户外广告经营者、沿街店面商家依法依规规范设置广告及招牌,营造全区整治户外广告、店面招牌整治工作的良好态势。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云陵镇、莆美镇

(四)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整治

做好建筑垃圾、沙石运输的源头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渣土运输、处置的有关规定,对渣土车进出工地不清洗、无遮挡造成滴洒漏污染路面;不按照规定倾倒土头;不按规定行使;无牌证、私自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云陵镇、莆美镇

(五)农贸市场综合整治

营造整洁舒心、文明氛围浓厚的市场环境,通过商场广播、张贴标语、分发宣传材料,让经营户自觉遵守市场秩序,保持市场环境卫生整洁;规范市场摊位摆放,确保通道畅通,加强日常冲洗,消除室内空气异味,增加每日屠宰废弃垃圾清运场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市场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维护情况、用火用电维护保养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对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云陵镇、莆美镇

(六)“牛皮癣”清理

城管局负责对路边违规散发、粘贴广告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涉嫌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信息的,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以将军大道竹前至渡头岩路口、九美桥下、迎宾门、渡槽桥下路段为终点的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街门店、墙壁、电杆及公共设施上张贴、喷涂的各类小广告由城管局负责清除,上述范围外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进行清除,确保消除全县视觉污染,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还居民一个干净、整洁、清爽的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云霄经济开发区

(七)建筑类空间清理

彻底清查未按规划红线退让的侵占绿地行为,针对占用城市公共用地空间的现象开展专项清理恢复行动。开展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搭盖等摸底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由城管部门牵头依法清理;对未按规定采取封闭管理,未按规定采取覆盖、封闭、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噪音扰民的建筑工地进行整治,责令整改;拆除待建工地(含闲置空地)违章搭盖、清理堆放垃圾土头等杂物。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云霄生态环境局,云陵镇、莆美镇

(八)“空中三线”清理

重点解决主城区主次干道(含桥梁)、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和城中村不同程度存在的各类管线杂乱无章、破损垂落等问题。结合下港片区、居民老旧小区改造等有利时机,同步实施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空中三线”整治,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品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国网云霄供电公司、福建广电网络云霄分公司、电信云霄分公司、移动云霄分公司、联通云霄分公司,云陵镇、莆美镇

(九)绿化亮化升级

做好各大公园的基础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增设相应的安全提醒和文明标识,对主干道行道树、绿化隔离带、公园绿化进行清理、修剪、移植、补种。更换公园内文明宣传标语,增设创城公益广告牌。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

(十)环卫保洁提档

以路面垃圾零存留为目标,增加日常清扫频率,增设果皮箱,加大保洁力度,调整洒水除尘次数,保障我县主次干道环境卫生;采取高压冲洗方式,以每周固定频率无死角地清洗县城主干道,消除路面污染,保证主干道清爽干净常态化;加强中心城区已建公厕日常管理,对破损的水龙头、水箱、节水阀等设施及时维修更换,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保持公厕内外环境干净整洁,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如厕环境;监督检查临街各单位、商铺、居民住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督促责任人维护责任区内即墙根至人行道路沿石以内及楼后周边地段的环境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烟蒂、油污、果壳、纸屑、积水、痰迹等垃圾废弃物,规范袋装生活垃圾,密闭盛放垃圾容器,并按要求定时定点投放。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云陵镇、莆美镇

(十一)市政基础设施修复

开展市政设施安全排查,对低洼易涝路段的下水管网的淤积部位进行清淤疏通;对人流、车流密集路面的雨污水、给水、电力、燃气、通讯等各类破损井盖进行更换、维修;对主城区主次干道坑槽、脱皮以及人行道的塌陷、破损等进行硬化修补;修复人民公园、江滨公园夜景灯及各主次干道照明路灯,消除市政基础设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因素,维护市政道路的完整美观。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工信局

责任单位:圣城集团、国网云霄供电公司、福建广电网络云霄分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云霄分公司、移动云霄分公司、联通云霄分公司、安然燃气云霄分公司

(十二)美丽水系建设

开展漳江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清理防洪堤外杂土、垃圾、水面飘浮物,改善水域环境,实现清水河道;清理漳江河道两侧乱搭乱盖,还原河道清洁安全面貌;开展绿化整治,以灌木、彩叶树及野花组合的方式,丰富绿化色彩,增添漳江两岸绿地靓度;在江滨路步行道增设路灯等照明设施,在节点部位选用一些艺术灯具,使之与水系景观相协调。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网云霄供电公司,云陵镇、莆美镇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4日—7月31日)

1.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营造文明、洁净、优美的活动氛围,制定活动期间的宣传标语、彩旗、文明公约等。

2.县城管局利用宣传车游行宣传,协调各广告公司悬挂创城相关公益广告,努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

3.福建广电网络云霄分公司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开辟整治专栏,加强整治工作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对整治工作进行实时跟踪报道,及时曝光违反整治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

根据方案安排,结合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内容、部门责任、实施标准、完成时限和资金需求,集中人力物力,强化协同合力,本着“稳妥推进、速见成效”的原则,确保完成各项攻坚任务的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成果,通过完善管理标准、落实网格管理等措施,确保管理工作得以巩固,使城市面貌逐步迈向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讨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对照工作重点,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协调督促的工作格局,强化专家指导、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细化实施标准,压实责任。对照任务要求,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强化职责分工,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任务做到细处,落在实处。

(三)引导全民参与,造浓氛围。调动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开辟创城专题、专栏、专访,营造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公众参与的宣传舆论氛围,取得最广泛的民意支持。对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力度,使广大市民形成遵守公共秩序、爱护美好家园、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

(四)积极主动参与,形成合力。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创建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文明单位参与创城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努力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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