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011268
传 真:6011268
电子邮箱:zxhbck@126.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363300)
作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漳州市镇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木制品加工项目(第一阶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
云环验(2020)7号 |
2020.7.10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