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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收回漳州核电项目施工影响范围海域使用权核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7-06 15:28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目前,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云霄县收回漳州核电项目施工影响范围海域使用权核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开展漳州核电项目施工影响范围用海范围养殖单位和个人申办收回海域使用权补偿手续登记核查核实工作。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批稿)等文件要求,经云霄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收回漳州核电项目施工影响范围海域使用权。日前,用海范围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申办收回海域使用权补偿手续已完成申报登记工作。经县政府2020年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7月4日实施核查核实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由五个方面组成:一是核查核实对象。除已核实的持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养殖用海外,其他未持有不动产权证书在项目施工影响范围申报登记从事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为核查核实对象。二是核查核实内容。分为内业核实和外业核实,主要对养殖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和用海位置、面积、类型、设施进行核实甄别。三是明确核实工作组及其职责。明确核实工作组由县自然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列屿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各组各司其职开展核查核实工作,做好资料整理存档。四是工作步骤。要求内业核实要认真查阅和详细比对相关材料,做到准确无误;外业核实要做到“三方到场”、“四个确认”。五是成果应用。成果做为下一步与养殖单位或个人签订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费的依据

三、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

本通知用于我县收回漳州核电项目施工影响范围海域养殖的单位和个人,自2020年7月4日起实施。

 

解读机构:漳州核电项目收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汤俊杰       

联系电话:0596-8586466

  

  链接: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收回漳州核电项目施工影响范围海域使用权核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20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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