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信息公示事项
(行政处罚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主体: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执法主办股室: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办 公 地 址:云霄县侨兴路39号
联 系 方 式:0596-8588821
执 法 人 员:吴聪俊、吴清惟、何朝阳、林辉滨、张建松、陈黎明、吴建华、林镇江、吴伟成、冯江福。
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
举报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方式、途径:向政府“12345平台”举报或者向我局执法监察股反映(电话:858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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