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扶贫建设项目实施的通知
2018-07-31 10:00 来源:云霄县财政局
  关于加快扶贫建设项目实施的通知
  依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管理规程》(试行)(闽财农〔2018〕12号)的精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联合对我县各乡镇扶贫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发现扶贫资金实施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在项目申报前没有完成相应规划设计和预算,导致项目在实际实施中需要进行变更,项目实施时间和进度滞后;二是领导重视不够,多数乡镇没有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导致规划设计时间偏长,且项目确定后没有及时上会研究,影响上网和招投标进度;三是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导致资金滞留在乡镇账户,究其原因是衔接不到位,有的施工单位怕手续麻烦而未及时申请拨付。为切实加快扶贫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各乡镇(开发区)必须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及时拨付作为重要工作。要强化建立操作性强的扶贫项目库,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推进扶贫项目有节奏、有节点的科学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统筹推进,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好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节点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快建设实施。各乡镇(开发区)要定人定责,明确项目责任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业务。对照实施方案,对规划设计、招投标、项目施工等环节,及时对项目推进、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梳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两不误。
  三、强化监管,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单位要对照《招投标法》的相关程序,推进项目有序开展;要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把扶贫项目办好办实;要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闽财农〔2018〕9号)的具体规定拨付建设资金。
   云霄县扶贫办          云霄县财政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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