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云霄县2018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8-07-24 10:00 来源:云霄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云霄县2018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云霄县2018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云霄县农业局 

2018年7月23日

  云霄县2018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为加强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固投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3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修订〈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闽财农〔2018〕17号)等精神,现就云霄县2018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

1、申报条件

项目以企业为单位申报,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企业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不得以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多头申报。

2、补助对象

云霄县县域内农产品(含水产品、林产品)加工企业当年购置及上一年度未补助的加工生产性设备及加工辅助设备,申报的设备投资总额需超过(含)10万元,且项目未享受过财政补助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购置及上一年度未补助的设备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审核、安排项目资金。

3、补助标准

项目补助标准按农产品(含水产品、林产品)加工企业当年购置及上一年度未补助的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额的100%计算,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80万元。

4、设备购置时间认定

申请补助的设备,购置时间为2017年01月01日至项目申报时。通过银行转账购置设备的,购置时间以首次付款时间为准;用小额现金购置设备的,购置时间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项目审核验收需实地核实企业申报的设备。

二、申报程序

1、固投补助工作由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发布项目申报公告,组织项目申报,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局对项目进行审核、批复,补助资金拨付及报备。

2、凡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含水产品、林产品)加工企业均可组织申请,并在全县总补助资金额度内,按申报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确定扶持项目,统一批复,资金拨付。

3、固投补助资金采取县审批,省、设区市备案制。县农业局会同财政局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并在中国云霄(http://www.yunxiao.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县农业局、财政局联文批复,及时拨付资金,并于15天内将批复情况上报设区市农业局、财政局和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限

(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

1、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相关资质材料,环评材料和排污许可证;

3、加工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4、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见附件);

(二)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越级和逾期申报无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捷英

联系电话:15859662972

E-mail:790406697@qq.com

附件: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附件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信用等级 
企业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集体企业               □民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企业类别□国家重点    □省级重点   □市级重点企业类型□加工型□混合型
□省级农牧 □省级水产 □省级林业 □其他
企业概况及发展目标 
带动农户方式及情况建立基地□         订单□          建立合作社□           其他□
 
购置设备 
企业盖章县财政局意见县农业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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