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云霄县2018年开展长袖定置网等违规渔具
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沿海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云霄县2018年开展长袖定置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霄县2018年开展
长袖定置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整治和维护海上生产、交通和治安秩序,进一步加强渔具管理,有效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农业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通知》(农渔发〔2016〕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8〕2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海洋捕捞渔具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25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全面落实《渔业法》、《农业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渔具清理整顿为突破口,强化执法监管,坚决清理整治长袖定置网等违规渔具,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此次的目标任务是清理整治我县海域长袖定置网等违规渔具。力争在行动结束时,我县海域长袖定置网等违规渔具基本得到清理整治,海上生产、交通秩序、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三、行动时间安排、海域与集结地点
(一)行动时间、海域:6月13日至17日为联合执法行动阶段。若行动期间因气候、海况等原因,行动时间予以顺延。
6月13-15日,东山湾云霄县列屿、陈岱海域。
6月16-17日,云霄县漳江口红树林海域。
(二)集结地点:山前一级渔港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云霄县长袖定置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进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鲁青 县政府办副主任
许 勇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 员:方少云 红树林管理局副局长
赵建和 县公安局副局长
蔡荣辉 县边防大队大队长
周镇海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张建龙 陈岱镇镇长
朱添泉 列屿镇镇长
朱来香 东厦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林建章(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海上行动组
组 长:吴长乐
副组长:林镇峰、林伟平、黄照宇
成 员:梁新斌、朱永鑫、郑文响、沈伟、陈英福、商金泉、
黄晓雄、周丽娜、沈学君
联络员:吴长乐(兼)(手机:13850503799)
组长负责海上行动现场指挥,其他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听从指挥。郑文响负责雇佣10个工人、3艘船舶运输竹竿网具临时集中堆放在人家二级渔港。
参加执法船艇:长臂钩机船(厦门借用)、中国渔政35516、中国海监8066,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执法船艇配合参与执法行动。
(二)后勤保障及宣传报道组
组 长:吴淑琼
副组长:李淑仪
成 员:周丽娜
联络员:李淑仪(手机:13859226918)
组长负责后勤保障及宣传报道组全面工作;李淑仪负责上级工作人员的住宿、伙食安排和参加行动工作人员的伙食安排、公务车辆安排及执法公务船舶加油、加水等后勤保障工作。周丽娜负责行动材料收集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车辆保障:执法车闽E418KD随时调配使用,公务车备用。
(三)海上治安组
县边防大队、红树林管理局派员参与行动,参与海上行动和现场治安维稳等工作;各沿海乡镇派分管领导和渔业站负责人参与海上行动。
(四)岸上维稳组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派员参加行动,红树林管理局、各沿海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维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对清理整治长袖定置网等违规渔具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此次行动必须服从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协调小组和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要顾全大局、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处置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