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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火田镇下楼村新村建设用地拟选址的批复

云政综〔2018〕20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火田镇下楼村新村建设用地拟选址的批复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你局《关于火田镇下楼村新村建设用地拟选址的请示》(云建〔2018〕2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调整《云霄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将云霄县火田镇下楼村新村建设用地所处局部地块在总体规划中用地性质由道路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二、同意火田镇下楼村新村建设项目选址于火田镇下楼村,规划用地面积为9717.3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具体以你局出具的红线为准)。

火田镇要科学规划好村庄布局,体现新农村建设应有之义,在保障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基础上,尽可能统一立面,展示文化,体现乡愁;要全力加快项目各项前期,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日让老百姓住上舒适的新家。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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