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通知
2017-01-06 10:00 来源:云霄县财政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闽财农改〔2015〕10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我县2017年第一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具体标准:每个村、社区4万元,每个贫困村增加1万元,合计824万元(详见附表)。村、社区办公经费主要用于村、社区办公用品购置、水电费、报刊征订、会议费、通讯费、差旅费等开支;其他必要支出主要用于村内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等费用。该资金不得用于支付村、社区干部的报酬及其他与村级组织运转无关经费。请遵照执行。

云霄县财政局

2017年1月5日


附件:2017年村级(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分配表

序号乡镇村数171个社区(25个)合计(万元)
 其中贫困村40个  
合计   824
1云陵镇4 1576
2莆美镇161897
3陈岱镇182 74
4列屿镇122 50
5东厦镇152 62
6火田镇216194
7下河乡2391105
8和平乡137 59
9马铺乡289 121
10开发区82 34
11和平农场13  52

备注:根据《福建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补助收入一般款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款列“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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