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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车登记期限的通告

云政综〔2016〕206号

云政综〔2016〕206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车登记期限的通告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有关规定,我县前阶段对在用的超标电动车实施注册登记,取得良好成效。鉴于我县仍有一部分在用车辆因各种原因尚未登记,群众要求注册登记的积极性较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延长全县超标电动车登记期限,受理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止。

特此通告。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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