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2016〕98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2016年“五个一批”项目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云霄县2016年“五个一批”项目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霄县2016年“五个一批”项目工作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五个一批”(谋划、签约、开工、投产、增资)项目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年”的部署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漳州市2016年项目建设年实施方案》和《云霄县2016年项目建设年实施方案》,经研究,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云霄经济开发区和临港工业集中区。
二、考评内容
谋划一批:考核内容参照《云霄县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考核细则》中,前期工作项目数的考核。
签约一批:考核内容参照《云霄县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及考评细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开工一批:考核内容参照《云霄县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考核细则》中开工率的考核。
投产一批:考核内容参照《云霄县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考核细则》中竣工(投产)率的考核。
增资一批:考核内容参照《云霄县2016年度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办法》中工业项目增资扩产的考核。
三、考评方式
对乡镇、开发区的考评,统一由县重点战役办“项目建设年”办公室组织。根据本办法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列为县政府绩效考评内容。
四、有关事项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比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撤销奖励,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给予通报批评。
本考核方案由县重点战役办“项目建设年”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云霄县2016年项目建设年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本考评方案,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工作,围绕 “工业、旅游、城建”,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突出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生态环保,持续推进“五个一批”,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提供支撑保障,确保实现全年投资和经济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