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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上午云霄县国土局走进“中国云霄”政府门户网站“惠企政策专题访谈”演播室
访谈时间:2016-08-24 10:00
访谈嘉宾:云霄县国土局林长镇局长
访谈背景:
文字直播
图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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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16-08-24 10:00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来到“中国云霄”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云霄县国土资源局林长镇局长接受在线访谈。林局长,您好!据了解,近年来,县国土资源部门在服务云霄经济发展、保障用地需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请林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云霄县国土局林长镇局长 2016-08-24 10:02
好的,县国土资源局致力于服务云霄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时调整用地规划,加快用地报批进度,最大限度满足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2011-2015年,全县共获批城市建设用地11050亩,农村住宅建设用地924亩,供应各类项目建设用地259宗,用地总面积11972亩。2016年上半年,获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4个批次,面积1329.98亩。
2011年,为更好服务“五大战役”,加快项目用地报批进度,我局自加压力,率先提出建立项目用地报批跟踪督办制度,明确各部门在项目用地报批过程中承办的具体事项和工作时限,制作成跟踪督办单,从项目选址到最终落户建设,实行“一条龙”审批,做到环环相扣,节省时间。这一建议得到县领导的认同和采纳,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建设项目用地办理跟踪督办考核办法的通知》(云委办〔2011〕48号),该做法也得到广大项目业主的普遍欢迎。2015年,在深入开展“三比一看”、“访项目、追问题、解忧难”服务季和“大干6个月”活动中,为确保重点项目尽快落地,我局提出“农用地转用地代理办理服务制度”的工作思路,即:项目单位提出用地申请后,由涉及用地报批的职能部门提供代办服务,并暂缓收取相关规费,待项目获批后,再统一收取,得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由县政府办印发《关于2015年农用地转用实行代理办理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办〔2015〕63号)。通过实施代理办理服务,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加强配合协调,全面提高审批速度,确保项目用地快速上报。
主持人 2016-08-24 10:08
为贯彻落实海西规划,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国土资源部门在这方面有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
云霄县国土局林长镇局长 2016-08-24 10:09
有的。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保障行动计划项目项目用地五条措施的通知》(闽国土资源文〔2014〕222号),提出政策、规划、指标、审批、交地供地等五方面的保障措施。主要有:1.进一步简化规划修改材料,需作规划修改评估的,简化规划评估程序,按照省厅下发的规划修改评估标准格式,由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后,连同规划修改材料一并报批。乡镇规划修改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2.招拍挂出让经营性项目用地的,在制定招拍挂方案前按预审相关内容一并进行审查,不再单独出具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已批准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全部用海的(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除外),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3.除项目用地红线外扩50米范围内存在坡度大于20度的斜坡边坡、常年有水的河岸溪岸海岸、矿山采空区、岩溶分布区等易发区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总体评估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城镇新区等用地,其用地范围内的具体项目不得重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取消评估报告备案专用章,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以备案代替审批,以备用或专用章名义进行备案审批或审查。4.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备案审批文件和拟占用土地的上一年度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材料不再组卷上报省厅,改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存档。
主持人 2016-08-24 10:14
去年5月,我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通过省级考核,荣获福建省第二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您能不能跟我们介绍一下,在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有什么具体的优惠政策呢?
云霄县国土局林长镇局长 2016-08-24 10:15
首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地价调节机制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通知》(闽政办〔2009〕135 号)规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优惠的地价政策,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凡工业项目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并且投资强度超过规定标准10%以上的,在土地出让价格上给予3-10%的优惠。凡工业项目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其规划设计、建造施工采取先进工艺和节地措施节省用地规模的,依照相关用地定额,根据节省的用地面积数量情况,在土地出让价格上给予3-7%的优惠。其次,《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闽政〔2010〕27 号)规定,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再者,《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漳政综〔2014〕53号)对企业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的,也给予了一些减免优惠政策:利用地下空间建设职工食堂、仓库、停车场等辅助设施的,一律不征收土地出让价款。另外,《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44号),该文件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及园内相关企业给予了优惠政策。《意见》规定,属于出让方式供地的,其中鼓励类工业项目且属节约集约用地的,可按国家颁布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对利用符合规划的国有未利用地的,可按国家颁布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50%确定出让底价。
主持人 2016-08-24 10:21
对一些公益民生、特殊行业和国家鼓励的工业项目,需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的缴交有没有减免呢?
云霄县国土局林长镇局长 2016-08-24 10:22
属国家和省重点建设的线性工程、直接为农业服务的水利工程、用于防洪的海堤河堤、教育事业的校园用地、军事设施用地以及经省科委认定的高科技企业需要占用耕地的,依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土地局、省财政厅、省物委关于福建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规定的通知》(闽政〔2000〕文98号),耕地开垦费可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对列入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文化建设项目用地,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福建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闽委办〔2012〕14号)规定,征地时耕地开垦费按70%收取。
主持人 2016-08-24 10:24
以上介绍的都是用地方面的惠企政策,那么在矿产资源管理、地籍测绘方面还有哪些优惠政策呢?
云霄县国土局林长镇局长 2016-08-24 10:25
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精神,采矿权申请人办理矿业权登记业务暂停征收采矿权登记费;二是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81号)的有关规定,矿山企业凡具备“法定证照齐全、有效;依法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已按时、足额缴纳国家有关税费;矿山企业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具备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组织管理能力;管理机构健全,有专门的矿山地质、采矿、选矿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采选技术方法先进,具有规模效应,示范效应突出,可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达到设计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近三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合格,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列入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的,已完成资源整合,并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有关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已纳入矿山企业发展规划,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能及时有效开展;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可以落实配套资金。”等基本条件,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者,可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地籍测绘方面,一是根据《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测〔2014〕52号)有关规定,在漳各测绘单位、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企、从事公益事业的单位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的,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的收费按国家标准减免30%,用于政府决策和公益事业的,无偿提供使用。二是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漳建房〔2015〕18号),在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不改变宗地整体规划条件及用途,并征得住建、规划、人防、消防等部门同意,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原则上可根据规划道路或宗地范围内明显界标物,分割办理若干本《国有土地使用证》,方便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三是《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漳审改〔2015〕1号),明确丙、丁级单位测绘员的测绘证核发下放县(市),市管两区。
主持人 2016-08-24 10:33
好的,感谢林长镇局长的详细解答,各位网民朋友,今天的在线访谈接近尾声了,由于在线交流时间有限,还有一些网友提出的问题没来得及解答,我们将在今后的“在线访谈”栏目中给予答复。访谈结束后,大家可以登录云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打开政民互动中的“在线访谈”栏目查阅访谈实录;如大家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在云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nxiao.gov.cn
)的“公众留言”栏目中提交。感谢网友们的热情参与,我们下一期“在线访谈”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