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于4月27日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政办〔2015〕6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绝育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撤销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乡镇及其负责人和乡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处分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办理或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包括10个机关行政股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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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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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
全额拨款 |
32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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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
全额拨款 |
4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 云霄县纪委监察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十三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
(二)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五)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云霄县纪委部门收入预算为539.91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539.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39.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0.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70万元,公用支出105.52万元,项目支出102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39.9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科目)437.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102万元。主要用于专案、办案经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7.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总计安排4个项目,安排资金102万元。
云霄县纪委
201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