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纪委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5-09-09 00:00 来源:云霄县纪委

2015年部门预算于4月29日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绝育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撤销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乡镇及其负责人和乡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处分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办理或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纪委、监察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股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党政
全额
36
3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纪检监察部门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依规管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二)强化刚性问责,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三)突出高压反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四)强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五)积极探索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
(六)坚守责任担当,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纪委部门收入预算为489.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2.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9.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8.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49万元,公用支出104.59万元,项目支出102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42.0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科目)340.0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10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点维修、专案经费、设备购置、党风廉政建设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7.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主要原因是:规范车辆管理制度。
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总计安排4个项目,安排资金102万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共六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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