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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列屿镇出租房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云列委﹝2026﹞ 16号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典型火灾事故教训,保障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底线,切实打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全面整治各类阻碍疏散逃生、影响灭火救援的突出隐患,根据《云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部署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并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集中排查、登记和整治,全面摸清底数,督促出租房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全力推进我镇消防安全治理,切实压降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出租房屋(含群租房、自建房改造出租房等)等重点场所。

四、整治步骤

(一)排查登记阶段(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5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各方力量,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原则,集中开展全覆盖排查登记,全面采集出租房地址、层数、承租人员数量、第一责任人(房东)、存在隐患问题等信息,建立详实台账;同步督促出租人主动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排查过程中须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6年7月26日至2026年9月30日)

在全面排查登记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综合整治,全面落实“3+1”整治要求。聚焦灭火器、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灯等三项消防设施,全面排查整治缺失、损坏、失效等问题;同步畅通“一条生命通道”,确保楼道无堵塞、顶楼天台无违建、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无锁闭,切实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三)复查总结阶段(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各村对被前期开具整改通知书的出租房逐一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梳理整治成效与存在问题,固化有效做法,健全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五、整治措施

(一)强化登记管理。各村负责组织出租房信息采集和登记,督促出租人及时向派出所申报备案,同步核查建筑结构、用途及消防安全状况;对未登记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明确管理责任。告知出租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须确保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监督承租人落实防范措施;承租人须遵守消防规定,不得擅自增员、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置或告知出租人。

(三)依法从严查处。严格执行《消防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及时抄送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并依法依规采取“责令三停”、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督促整改。

(四)强化物防技防。结合实际,鼓励引导出租人、承租人加装电气安全监测、简易喷淋、救生缓降等设施。集中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需设置简易喷淋装置。

(五)加强宣传教育。聚焦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区、出租房集中区域,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房屋租赁管理政策和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出租人、承租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火场逃生、报警疏散等常识,增强群众自防自救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列屿镇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对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管理职责,扎实做好排查登记、隐患整改和台账建设等工作。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村落实属地主责,镇直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问题会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高效推进整治任务。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应急办将对整治进展特别是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督查,通报工作情况。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推广;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整改不到位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加强材料报送。各村在工作开展中,要逐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要定期报送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列屿镇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

2.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

 

 

中共云霄县列屿镇委员会

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 

 

附件1

 

列屿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朱炎昭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林海树   镇长、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林伟超   人大主席

曾金平   一级主任科员

吴胜利   二级主任科员

郑茂顺   七级职员

汤  鑫   党委副书记

林建东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林淑丹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汝铭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汤肇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方元河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张腾飞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郑  蓉   副镇长

丁新元   副镇长

周  全   副镇长

吴志森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吴志雄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泽冠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方智富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蔡开生   司法所所长

组      长:许晨阳   党政办负责人

汤雄彬   应急办主任

何  钰   文明办负责人

吴奕凯   经济办负责人

方泽波   综治办负责人

陈灿硕   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

林艺周   卫生院院长

汤金辉   供电所所长

方  浩   自来水公司经理

方坤林   专职消防队队长

汤养华   山前村书记

汤远林   林坪村书记

林育华   顶城村书记

汤文光   城外村书记

汤全江   城内村书记

汤添荣   宅坂村书记

汤汉生   南山村书记

蔡国辉   油车村书记

汤哲男   人家村书记

程火元   宅后村书记

陈明生   青径村书记

汤宗荣   半山村书记

杨柏谦   人家村第一书记

方靖林   林坪村第一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周全兼任,副主任由汤雄彬兼任。为细化工作,设以下4个村的工作专班,其他村由驻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自行组建工作专班,参照执行开展工作。

一、人家村工作专班

组  长:汤肇新

副组长:周  全

镇级成员:方泽波、吴南燕、汤志勇、高伟强、方坤林、吴淑贞、许明利、吴凯丽、方小森、汤淑丽、汤燕燕、吴钰桐、陈垦浩、郑昱泓、吴奕凯、李佳欣、方振鸿

村级成员:汤哲男、方丽勇、张阿海、陈建坤、胡彩霞、林文钦、汤贵滨、郑秀霞

二、南山村工作专班

组    长:汤  鑫

副 组 长:林淑丹

镇级成员:周胜桂、林坤、汤源生、何  钰、周泓曦、朱银荣、汤菊香、吴建良、陈雪卿、罗红、汤立垲、何婕、汤坤通、陈朝荣、黄洪楷

村级成员:汤汉生、汤锦地、汤龙勇、汤作海、汤栋辉、汤泽宗、汤高华、汤阿建、汤锦正、汤珍雪

三、油车村工作专班

组    长:方元河

副 组 长:朱泽冠

镇级成员:陈奕斌、汤少晖、吴秀勤、汤宝平、吴琪杭、汤建森、蔡建良、方寿武、方雅妮、柳泽彬、张欣茹、方熠然

村级成员:蔡国辉、蔡木添、蔡林坤、蔡美娥、蔡顺海、蔡永森、蔡和竹、郑阿妇、蔡文永、蔡临城、蔡吉全

四、宅后村工作专班

组    长:郑茂顺

副 组 长:郑  蓉

镇级成员:汤雄彬、蔡立娟、卢  楷、罗秀芳、吴小英、汤启彬、汤玉霞、黄志豪、林丫丫、郑泽晖、汤逸芬

村级成员:程火元、郑端金、郑金水、郑汉文、吴万顺、方雪萍、蔡细参、蔡茂枝、郑鲁城

附件2


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出租房地址

所在建筑类别

所在层数/建筑总层数

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所在建筑总面积

房东姓名及联系方式

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

承租人员数量(人)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姓名

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度

 

 

 

 

 

 

 

 

 

 

 

 

 

 

 

 

 

 

 

 

 

 

 

 

 

 

 

 

 

 

 

 

 

 

 

 

 

 

 

 

 

 

 

 

 

 

 

 

 

 

 

 

 

 

 

 

 

 

 

 

注:1、所在建筑类别分别填写高层建筑、多层建筑;

  2、所在层数/建筑总层数,如出租房屋位于第7层、所在建筑共20层,则填写为7/20;如一栋3层建筑全部用作出租房屋的,则填写为1-3/3;

  3、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所在建筑总面积,如1栋总面积8000平方米的建筑,其中出租房屋面积120平方米,则填写为120/8000;

  4、排查时间按照YYYY-MM-DD的格式填写,如2017-12-10;

5、整改进度项如全部完成整改的,填写“全部完成整改”;部分完成整改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第1、3、6条已完成整改。

驻村领导:             驻村工作队长:              村主干: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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