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林下经济发展业主:
根据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5〕33号)要求,和《云霄县林业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制定<云霄县2026年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林〔2026〕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对我县2026年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批复(详见附表)如下:
一、同意云霄超大木业有限公司种植五指毛桃实施方案的报告
实施单位:云霄超大木业有限公司
实施时间:2026年
实施地点:和平乡泮坑村
实施规模:85亩
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9.35万元
二、同意吴加生种植秤星树实施方案的报告
实施单位:吴加生
实施时间:2026年
实施地点:和平乡上坂村
实施规模:55亩
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4.57万元
福建省云霄县林业局 福建省云霄县财政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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