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县森林质量,优化树种林种结构,大力营造珍特稀树种,提升森林生态效益,有序推进纯林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建设一批珍贵用材树种和大径材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现将珍贵用材树种造林补助申报条件、程序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造林补助地块属于云霄县管辖范围的林地小班,连片10亩以上,且未享受过同类型补助的地块。
(二)造林密度和成活率必须符合《2026年全省造林绿化建设指南》及《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20)的要求。
(三)珍贵用材树种必须列入国家林草局印发的《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22年)》和省林业局发布的《福建省第一批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福建省第二批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福建省第三批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详见附件2、3)。
二、补助标准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新造最高320元/亩。
三、申报材料
(一)造林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造林所在地块有效权属证明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件
四、检查验收方法
各实施主体完成任务后,于2026年8月31日前向县林业局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县林业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一)面积检查:采用1:10000地形图勾绘或GPS测量,并计算面积。
(二)造林密度和成活率:采用样圆调查法计算造林密度和成活率。
五、其他事项
(一)业主申请造林补助,经检查验收合格的面积小于上级下达补助的面积,按实际检查验收的合格面积,根据上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经检查验收合格的面积大于上级下达补助的面积,根据上级的补助总额除以检查验收合格面积,计算每亩补助标准,再计算每位业主应得的补助额。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联系人:汤腾宇,联系电话:15260151597,纸质材料报送至县林业局三楼营林站。
(四)本《通知》由云霄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造林补助申报表
2.《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22年)》
3.《福建省第一、二、三批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