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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林长办公室关于更新云霄县2023年县、乡、村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云林长办〔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云霄县委办公室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委办[2021]6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鉴于县、乡、村三级林长变动,现将云霄县县、乡、村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给予更新公布。

附件:云霄县县、乡、村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云霄县林长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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