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云霄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坚持法治引领,立足行业特点,大力推进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行政法规、海洋渔业法律法规等纳入普法年度计划,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系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2025年开展7次党组、中心组学法专题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深化清廉机关建设。
(三)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实施《全县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日、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2025年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场督导。
(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重要合同等提供法制意见,有效规避了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处理、签订重要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三)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今年我局的权责清单根据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调整,在原200项权责事项的基础上新增行政处罚12项,取消行政许可3项,调整后我局权责清单共209项。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3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3条、不予公开信息数9条。
三、严格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我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我局“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办理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均在县政府网站及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福建省综治诚信信息系统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规范管理海上船舶守住安全底线。我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执法与普法同行,以“亮剑”、“蓝剑”、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格实行“封港清查”和“海陆巡查”,统筹强化港口“定人联船”、海上“精准打击”与陆上“联防联控”,加强相关海域管控,重拳打击涉渔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推进执法监管全覆盖,做到保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保护全县渔业资源两不误。全年查获并拆解“三无”船舶5艘;查获违规乡镇船舶10艘,移交属地乡镇进行处置;立案10起,罚款人民币18.52万元;调解渔业养殖纠纷7起。
(三)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执法工作。自职能划转以来,县海洋与渔业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福建省无居民海岛执法巡查工作规则,联合自然资源、海警、公安等部门采用“绕岛巡查+无人机航拍+登岛检查”模式,对全县海域内16个无居民海岛开展执法巡查。分发保护海域海岛宣传册150余份,开展无居民海岛执法巡查20次,巡查辖区内无居民海岛67个次。经巡查核实,全县无居民海岛管理与保护秩序总体良好,无违法开发利用的问题。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践行执政为民
(一)深入推进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一件事套餐”服务,贯彻工作落实(《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渔业船舶登记”等“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方案》《转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25年我局行政服务窗口总的服务办件量922件,按时办结率100%。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2025年来已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546项和行政处罚案件10宗。
(二)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积极参加省市县召开的执法平台应用推广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熟练应用“闽执法”平台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职责及时认领执法事项,应用“闽执法”平台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确保行政执法案件100%上线办理。积极配合县水利局开展“综合查一次”。2025年,“闽执法”平台录入行政检查246宗、行政处罚案件10宗。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夯实系统法治根基
(一)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机关内部学法活动、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工作内容。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与宣教并重,结合安全生产月、伏季休渔期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宣法进渔港、送法上渔船、普法到渔民”普法教育活动,让“法治春风”常吹不停,引导渔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教育渔民牢记“只有安全,才能赚钱”,持续提升广大渔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5年,累计开展宣传教育“下乡进村”56场次,登临渔船宣传314艘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30场,警示教育2037人,组织船员培训6期,参训246人,举办渔船安全执法(检验监督)业务技能培训1期,参训122人;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安全生产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
(三)落实海洋与渔业系统学法活动。把常态化学法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法,依托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建立微信群等学习平台加强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2025年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25场。同时,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2025年多次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专题授课渔业执法实务,积极派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推进渔业水上安全应急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维护和保障好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推进乡镇船管站规范化建设。指导规范化建设一类乡镇船管站2个,二类乡镇船管站1个,三类乡镇船管站2个,每年定期组织专职船管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有效保障海上船舶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24小时值班监视监控需要。二是推进海上船舶监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海洋数字化监管平台功能优化提升,推动县、镇、村全面使用海上船舶、渔港码头监管平台,落实船舶日常安全监管措施。全县17个渔港、澳口全覆盖安装33个摄像头和19个云广播,2032艘海上船舶全覆盖安装定位终端,且日常上线率保持在98%以上,实现对海上船舶位置和航行轨迹实时监视管控。同时,积极实施“宽带入海”,并免费为全县36艘大中型渔船加装高通量卫星宽带通信网,连通了海上应急通道,有力有效推动海洋渔业向“管得住”“管得好”智慧化转变。三是建立海上渔业行业应急救援队。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船为主体,建立群众性渔业船舶救助队伍,并加强在册渔船编队编组生产管理,建立编队编组76个。四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加强与公安海防、海警等涉海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络沟通,健全海上渔业搜救联动、肇事逃逸协查通报、事故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海上渔业搜救联动协作工作合力。五是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处置。守听全国渔业安全事故直报电话“95166”、监视渔船监控系统平台等制度,按照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025年以来,全县共推送大风等各类信息36万余条。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不足:一是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方式较为单一。主要通过学习法律条文方式进行,邀请专家学者宣讲或采用以案释法方式开展学习较少,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全面,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渔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非法捕捞行为和危害的认识。三是执法力量相对不足。因机构改革,执法队伍的新生力量得不到及时注入,执法人员缺岗严重。海洋与渔业领域业务种类多、涉及范围广,监管执法广度、深度有待拓展,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法治工作建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提升现代渔业水平,为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宣传。二是持续加强渔业生产安全。利用“5•12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契机,持续开展渔船管控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渔船船东船长主体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三是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相关海域管控力度,抓好伏季休渔监管,推进违规违禁渔具专项执法工作,加强水产养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增强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
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