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
现将《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近期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服务指导情况的通报》(漳森防办〔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通报内容,做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云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