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土资(出)告字[2017]5号、6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云霄县人民政府批准,云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C-1703-1 |
宗地面积: |
1.9302公顷 |
宗地座落: |
云霄县哲祥万好商住楼东侧、政通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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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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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 |
小于或等于8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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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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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土地条件: |
按第(一)种方式 |
场地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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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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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土地条件: |
按第(二)种方式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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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2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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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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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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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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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C-1704-1 |
宗地面积: |
0.0092公顷 |
宗地座落: |
云霄县宝城路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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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3.60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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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0 |
建筑限高: |
小于或等于18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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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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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土地条件: |
按第(一)种方式 |
场地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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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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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土地条件: |
按第(二)种方式 |
现状土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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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8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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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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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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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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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6)393号文)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对象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8-39号504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8-39号504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6时30分(指到达指定专户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0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0月12日15时30分在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云霄县莆政路292号)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本次拍卖活动不接受邮寄竞买,币种一律为人民币,时间为北京时间,成交价
为土地出让金。契税、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它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竞得人应于成交确认之日起30个日历日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按出让地块出让起始价的10%缴交土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从竞买保证金的50%提取缴交,另外的50%可转为土地出让金)。
(三)竞得人缴清该出让地块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由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云霄实验中学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四)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后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和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详见《云霄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第3、4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
联 系 人:方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0596-8588850
开户单位: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云霄县莆美信用社
帐 号:9080412010010000008205
云霄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5日